教師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2024年7月1日9:00至2024年7月4日17:00。應聘人員登錄http://td.kaopuce.com/ehr/zpsp(以下簡稱招聘系統),在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內根據系統提示,按照報考崗位要求進行報名,完整、如實填寫相關信息,上傳本人1寸免冠證件近照和相關資料。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。
(二)資格初審
2024年7月1日9:00至2024年7月5日17:00,順義教委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網上初審(注:7月4日17:00結束上傳和修改報名材料,7月5日只進行審核,不能再次修改上傳,請盡早報名并上傳資料)。資格初審期間,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手機短信和郵箱發(fā)布的初審結果,如有疑問,可聯系招聘單位咨詢。
應聘人員須將以下資料原件拍照上傳到對應的附件材料中。
1.身份證正、反面。
2.戶口簿首頁(凡屬集體戶口須復印集體戶首頁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,視同原件)及本人頁。
3.教師資格方面,提供下列證件之一:
(1)教師資格證。
(2)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(fā)的普通中、小學《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。
(3)普通中、小學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生上傳高校出具的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證明或《師范生教師職業(yè)能力證書》。
4.2024年應屆畢業(yè)生提交填寫完整、照片齊全、蓋章齊全的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推薦表(就業(yè)推薦表上未注明統招或非定向的,還需要開具統招證明)和高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。
5.畢業(yè)兩年內離校未就業(yè)的畢業(yè)生和社會人員還需要上傳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。
6.社會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(模板見附件2)。
7.留學回國人員須按上述要求提交身份證、戶口簿、教師資格資料,還須提交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(加蓋存檔單位公章),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材料。
(三)筆試
1.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,于7月8日9:00至17:00通過手機短信和郵箱中的鏈接打印準考證。
2.考試內容:教師綜合知識測試,包括時事政治、教師職業(yè)道德、教師職業(yè)能力、與基礎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、教育學、教育心理學等。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,不指定參考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
3.筆試時間、地點詳見準考證,參加筆試人員須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及準考證,于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筆試,至少提前30分鐘入場。
4.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,合格分數線為60分,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1:5的比例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人員;未達到1:5比例的,按實際人數確定。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公告將在北京市順義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http://www.bjshy.gov.cn發(fā)布。
(四)資格復審
筆試成績公布后,擬面試人選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,復審通過的考生正式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,復審不通過的,取消面試資格。遇有考生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,在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,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。面試公告將在北京市順義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http://www.bjshy.gov.cn發(fā)布。
1.資格復審時間、地點及要求以公告為準。
2.資格復審需由本人攜帶相關資料現場進行。
3.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放棄資格處理。
(五)面試
1.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,合格分數線為60分,60分以下人員不予聘用。
2.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共同組成,總成績=筆試成績*40%+面試成績*60%。總成績相同的應聘人員,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;面試成績相同的,以面試主考官成績確定名次;主考官成績仍相同的,將通過加試確定名次。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,按照1: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。
3.總成績及體檢、考察安排公告將在北京市順義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http://www.bjshy.gov.cn發(fā)布。
(六)體檢、考察和公示
1.體檢工作由區(qū)教委聯系相關醫(yī)院統一進行,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(zhí)行。
2.考察工作由區(qū)教委統一安排到用人單位進行。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、道德品質、心理素質、遵紀守法、業(yè)務能力、工作實績等情況。
3.體檢、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。
4.公示前如出現應聘人員個人放棄或體檢、考察不合格等情況,經各招聘單位報請,區(qū)教委研究決定是否需要遞補,遞補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,且遞補只進行一次。公示后,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的情況,不再遞補。
5.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,直接取消聘用資格:
(1)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。
(2)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。
(3)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。
(4)未在規(guī)定時限內報到的。
(5)2024年應屆畢業(yè)生,不能按時取得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的。
(6)提供虛假材料的。
(7)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。